首先被注销的帐户必须账户内无余额并且没有未交收记录。
投资者账户内没有股份余额并且没有未交收记录,可以提出注销账户的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。
在交易时间内,在营业部柜台办理。若上海账户己办理指定交易的,投资者需前往指定的证券营业部办理销户手续。

投资者办理手续时提供以下证明及资料:
个人:
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。委托他人代办的,还需经公证的委托授权书、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。
法人: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(副本)及复印件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。
开户代理机构办理对申请资料审核合格后,即办理注销手续。
费用:深市、沪市证券账户各10元。
 
注销资金账户:
投资者前往证券营业部柜台,办理手续时提供以下证明及资料:
个人: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。委托他人代办的,还须经公证的委托授权书、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。
法人: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(副本)及复印件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。
办理证券的转托管、撤销指定交易、取款和结息手续。办妥上述手续,并确认与证券营业部己完成全部交易交收责任。无任何纠纷后方可销户。